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搖滾這回事,就是青春。
曾經很年輕的我,也曾搖滾過。原因很簡單,只是因為當時喜歡的學長非常迷樂隊,我也就不知就裡的開始聽起Oasis、Green Day與Coldplay,穿著小短靴自以為很酷,塗上黑眼影自以為很頹廢,四處跑去看rock concert。只因當時太年輕,沒有酒精,竟然也可自high進入champagne supernova的狀態:那種世界將我包圍,but you & I will never die,you and I are gonna live forever,由頭感動到落腳趾尾的感覺,就是我的青春。
那個青春的我,那個青春的你,或許都迷過Oasis,那種頹垣敗瓦之中的一點浪漫。假如你青春過,假如你搖滾過,這部由Noel與Liam Gallagher親口旁述的《OASIS的超音速傳奇》,是要睇的。二人隨口唱著半夜亂填的歌詞,就成了天之驕子,一生纏繞著Cigarettes & alcohol,不可一世,怕你知道他們不夠頹廢。
成了天團以後,兩兄弟吵個架就分手,然後,沒有然後。幸好,我們還等到了在電影的這一句……
“I would do it all over again. In a f____ heartbeat.”
那個青春的我,那個搖滾的我,不如我地由頭嚟過?
#誰的青春不迷惘
#DontLookBackInAnger
後記
後來其實也沒有跟學長說過什麼兩句,他就畢業了(還跟當時的女朋友結婚啦,囡都生了),而我好像也就找了個別人來喜歡,年輕就是任性嘛。
致青春,致學長的小女兒,願你的青葱歲月𥚃,永遠有一片溫柔的綠洲。